土耳其愛護動物人士為巨爭議性的動物新法例抗議。在新法例立法後,流浪狗仔真係受到保護嗎? 究竟在這條新法例下,無家可歸的狗仔是福還是禍?我們一起硏究下。
在2024年8月起,土耳其通過新法例,由於安全理由,數以百萬計的流浪狗將在土耳其街上被移除,被捉到的流浪狗仔將會送到指定的動物收容中心,進行絕育手術和打齊防疫針後,會安排到被適合家庭領養。事實上,這新法例可行嗎?土耳其愛護動物的民眾一律反對這條新法例,因為新的安排令動物受更多不必要的苦和有可能對牠們做成不良的影響。
第一,由於流浪狗的數目保守估計有大概四百多萬隻,要多少的動物收容所才能夠消化那麽龐大數目的流浪動物呢?
第二,收容所人手的需要?除了地方外,人手的確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究竟需要多少位獸醫和獸醫助手甚至義工,先可以處理那麽多的手術和醫療支援呢?
第三,如果少數流浪狗染上傳染病,例如:狗瘟(Canine distemper)、病毒性腸炎(Canine Parvovirus)、病毒性肝炎(Infectious Canine Hepatitis)、狗房咳(Kennel Cough) 和瘋狗症(Rabies) 等等… 在密集式的收容所中,感染病毒性疾病風險一定會增高。那些動物是否比流浪更加危險呢?
第四,流浪的狗隻一般警覺性比較高,沒有接受過動物行為訓練的人,可以容易地捉到流浪狗到收容所嗎?新法例的生效是源於少數市民被流浪狗隻襲擊而受傷,普羅大眾可以幫到手嗎?受傷的數目會否因而增加呢?
第五,流浪狗隻都一向生活得比較逍遙自在,如果被無緣無故地捉到去收容所後,是否令牠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大大增強,從而更有攻擊性呢?在這些情況下,牠們需要多少時間才可以適合領養?
第六,法例提及到,被捉到的流浪動物,如果健康程況不理想,牠們會被安樂死。不竟流浪動物的健康有可能未如理想,並不代表是不治之症。那政策有機會被利用,而當上劊子手的罪名。
事實上,每一個國家都有流浪動物的問題。在歐洲某一些國家,例如:荷蘭、丹麥和德國等等,可以做到”零”流浪動物。除了資源分配要平均外,動物的福祉才是首要。是否建立一個人寵共處的國度才是上策呢?只依靠單方向的政策又可以幫到牠們嗎?
不如大家到討論區一齊研究下?正所謂集腋成裘,終有些方法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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